最近腦海裡常常浮現一句話:「做的再好又有什麼用?」
去年年底打考績的時候,被主管告知,前年同股的另外二位約僱已經拿乙,所以應是我被輪到打乙,但是因為我文件競賽得獎,所以他把我排的比較前面,應該不會被打乙,後來告訴我最後三個人全給甲。
我該高興嗎?我一點都高興不起來。如果另外二位也很認真努力在做事,她們被打甲我心服口服,但是我聽到的和自己接觸到的卻不是這樣,一整年辛苦下來,別人打混也可以跟我一樣拿甲,要不是我有比賽得獎,我再努力恐怕還是得吃乙,這樣的制度也難怪被批評公家機關像灘死水,既然做多做少都一樣,那又何必太認真。
那些平日打混的,一到打考績的時候,就唉唉叫,說自己已經連續乙,不然就是說工作好多做不完,好笑咧,平常也沒見到在加班啊,還時常遲到早退、作威作福,難道那些平常默默承受真的有在做事的不唉唉叫就不算工作多?不叫就感受不到誰認真了嗎?考績不應該是根據表現良窳所給予的評價嗎?這種輪著打乙的假公平還要持續多久?
也有人說,打考績本來就是主管的裁量權,很多認真努力的基層公務員也是無奈的接受這樣的制度。我也很想不在意,只要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好,但偏偏我就是很在意,每每想到這些,心情就變糟,一直到現在都沒辦法調適過來。
另一個高興不起來的原因是,這樣推算,今年肯定輪到我被打乙,除非我有辦法再來個特別表現之類的。但是我從沒想過要有什麼特別表現,我只想把份內的工作做好,去年參賽純粹是因為興趣,又有幸得到主管指導,才能獲獎,心裡本想得個佳作之類的,沒想到得到第三名,只是當時真的花掉我很多私人時間,書都沒辦法碰。
一想到今年認真努力的結果極可能吃乙,如果這最後的精神安慰也失去了,我覺得自己的靈魂好像就跟著消散掉了。我真的很需要一個象徵性的鼓勵,來打散我在一年裡承受的負面因素,這樣我才有辦法不斷努力下去,再辛苦我也不怕,讓我相信還有所謂的公平正義。
想離開的心愈加堅定了,有機會我就會走了吧,不再猶豫了吧,我情願到新單位吃乙,至少做的可能是一份有成長性兼具興趣的工作。
一直以來的付出,似乎讓我的心更慌了,不知道自己在堅持什麼了。